学生社团辅导老师职能及奖励制度

大连时代学校学生处
2021-04-13
来源:大连时代学校

大连时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社团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社团辅导老师的付出和兢兢业业的指导,为此特制定该制度。

1、社团辅导老师要本着热爱学生,热爱本社团为基准,积极的配合学校社团活动的开展。

2、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例会,遵守社团联合会各项章程。

3、每学期初配合本社团制定出社团活动计划,完成纳新、每周社团活动的开展等各项任务,并在每学期完成本社团主办的主题活动。

4、社团辅导老师,负责本社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社团活动的教学工作,应做好每次社团活动开展的教学备课工作,校社团联合会监督部门会定期做好督查指导。

5、学生社团辅导老师配合本社团开展活动每周不少于2课时,活动课时安排充分利用课余时间。

6、辅导教师补贴发放办法:学生社团辅导教师,以每周社团活动不低于4课时进行计算,充分利用课外活动时间上课,按照每45分钟一课时计算工作量。学期末再根据社团考核情况分别给予一等200元,二等150元,三等100元的学期末考核奖励,

7、若因上级活动、学校社团活动需要,有校级以上的加班工作,统一按照我校加班制度执行。

8、学生社团辅导老师,若辅导学生在教育文化系统组织的,有可承认度的相关的活动中取得成绩者,可给与额外的年终奖励。区级一等奖300元;市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省及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奖励不重复进行,按照最高奖项执行。

9、学生社团辅导教师,工作量的核算均由社团联合办负责统计考核。

10、社团辅导教师根据考核情况,在各专业部年终考核的时候享受一 定加分,并有资格参与各级各类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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