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各学生社团纳新过程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1、每学年初,由团委统一部署,组织各学生社团集体纳新。
2、各学生社团纳新时必须使用团委统一配发的收据、会员登记表和会员证。
3、各学生社团必须严格按照团委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展纳新活动,严禁各学生社团自行增设纳新地点、乱粘贴纳新海报等。
4、各学生社团要正确引导,不得作欺骗性宣传,不得诋毁其他学生社团。
5、纳新结束后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立即将所收会员登记表上交团委办公室。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团委给予学生社团负责人一定的处分,并取消该学生社团年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