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会员管理办法

大连时代学校学生处
2021-04-13
来源:大连时代学校

1、学生社团会员的招收

由各社团负责人具体安排,在学校规定的纳新时间内,自己确定时间、地点纳新。(一般在新学期第二个月内。纳新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任何任何人收取费用。)

学生社团在招新工作结束后,应制作学生社团新会员名册,并报团委,学生社团的会员证由团委统一制作。

2、学生社团成员

(1)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

①本校在校学生;

②遵守国家宪法、各项法规和校纪校规;

③承认学生社团章程;

④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服从组织的领导,履行学生社团成员的各项义务。

(2)学生社团成员应当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3)学生社团成员每学年应当进行一次年度注册,并可以参与本年度学生社团内各类先进评比。

(4)学生社团成员有权申请退会,对于正当退会理由,应当允许退会。

3、学生社团会员证管理

(1)会员证功能:

①证明学生社团会员身份;

②凭证参加本学生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③优先参加团委组织的全校性学生社团活动。

(2)出现以下情况,会员证应予注销:

①会员无故不参加学生社团会议、学生社团活动连续两次或一学期累计四次以上的,作为自动退出学生社团处理,经所在学生社团申请,团委应注销该会员的会员证。

②学年内受校纪校规处分的,所在学生社团可以向团委申请注销该会员证,团委应办理会员证注销手续。

③其他经学生社团理事会讨论后认为需要注销会员证的情况,所在学生社团可以向团委提出申请,团委经过充分调查了解后可以作出是否注册会员证的决定。

(3)会员证遗失后,应及时向学生社团负责人报告,学生社团负责人可以向团委申请补办。

4、学生社团会员的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优先参加相应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

(3)会员可以向学生社团提出意见和建议;

(4)会员享有相应学生社团规定的其它权利;

(5)会员可以向团委反映学生社团内的各种不良现象。

5、学生社团会员的义务

(1)会员应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纪律,执行学生社团决议;

(2)按时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及时完成学生社团的各项任务;

(3)履行相应学生社团规定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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