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时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大连时代学校学生处
2021-03-30
来源:大连时代学校

1、学生社团应设理事会(学生社团常委会),由学生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理事会(学生社团常委会)负责学生社团内日常工作。

2、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由团委考核后确定候选人,并经学生社团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报校团委批准任命。

3、学生社团的招新活动和负责人的换届由团委具体安排,学生社团不得擅自开展招新活动和更改负责人。

4、个别学生社团确因实际困难,需要在统一时间以外更换学生社团负责人的,需事先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相关换届程序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5、学生社团变更其他学生社团登记事项(名称、宗旨等),必须到团委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6、团委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召开学生社团负责人例会。各学生社团负责人须按时参加,对无故不参加者,团委有权进行批评。例会考勤与各项评优活动挂钩。

7、学生社团财产归该学生社团集体所有,本着有利于学生社团事业发展的宗旨,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8、学生社团应当在每个学期初拟定工作计划,在学期末及时作好工作总结,并上交团委。

9、学生社团活动坚持先审批后开展的原则,任何学生社团不得未经团委同意而擅自对外开展活动。

10、学生社团应按照自身宗旨及章程,在校团委、政教处的领导下,在团委及指导老师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11、两个以上(含两个)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必须由主办活动的学生社团负责人把联合活动方案提交团委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12、学生社团举办活动须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应审批程序进行。所有学生社团活动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学生社团不得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不得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

13、学生社团自成立之始即应有专门的财务人员以及明确的财务管理、审核制度,建立财务收支账目,账目由专人负责,学生社团负责人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学生社团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经费。定期向学生社团成员公开,并接受学生社团成员及团委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14、学生社团举办活动可以寻求校内外单位和个人的经费支持。学生社团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捐赠资助,须事先征得团委的同意,并向学生社团成员公开说明。学生社团不得因为接受其资助而为其在校园内作与校园文化相悖的宣传等活动。

15、学生社团财产由学生社团集体占有使用。学生社团解散时,其财产由团委结合学生社团章程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学生社团成员中分配。

16、学生社团应服从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接受团委、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及其他人员监督。

17、学生社团会员和其他人员有权对学生社团的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提出投诉。经团委调查属实,按照本制度以及学校规定对该学生社团做出处理,并向全校公告。

18、每学年,校团委、团委根据各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评选出大连时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精品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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