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2-12-24
来源: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表彰和奖励学生中的优秀群体,更好地发现学生的闪光点,鼓励学生进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正能量学校氛围。现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度评优评先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浚、王柳、邹颖硕、王太滨、韩晓伟

成员:全体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二、评选内容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三、评选时间

1.各班级评选:2022年12月26日—28日

2、上报审核:2022年12月29日

3、评选公示:2022年12月30日


四、评选范围和名额

1、三好学生: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按照全年级组量化评比总人数的20%,计算人数可四舍五入。


2、优秀班级干部: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校团委及校学生会副部长或以上职务,或任班长、团支书等职务),在任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可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在其他学生干部岗位中工作表现特别突出者亦可参评。各班班委总人数的20%。计算人数可四舍五入。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所有参加暑期金石滩黄金海岸社会实践活动、各幼儿园社会实践活动总人数的20%,计算人数可四舍五入。(起初参加坚持到最后人数,中途因个人问题退出人员不参与推荐评选(学校委派其他任务除外))。


五、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根据《大连时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第六章第24条对于在道德品质、学习、生产劳动、技术业务等方面优秀的学生,颁发奖状和奖品。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授予“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或其他新时期积极分子称号。凡受过奖励的学生,在全校公布,记入本人档案。事迹突出者会在全市已至全省进行宣传。


2、思想品德好。即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遵守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协助学校老师工作,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3、体育锻炼好。即坚持锻炼身体,不轻视体育,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教师反应良好。认真做好广播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4、学年度内凡有违纪处分行为、量化评比成绩不及格等学生不做推荐评选。


5、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在2021-2022学年度期间担任校、班学生干部均在参选范围之内。


2、担任学生干部期间,以身作则,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为学校的各项建设、班级建设、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3、新生集训期间、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投身工作当中,为同学们主动承担服务保障工作且工作突出。


4、学年度中途被撤职、或因违纪有处分、量化考核评比成绩不及格者,不参与评选。


七、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当中,且工作表现优异、成绩(业绩)突出者。


2、在参与假期社会实践过程中,勤奋努力、工作积极、爱岗敬业、团结互助。


3、社会实践中被相关单位表彰(含口头表扬)者优先。


4、中途因个人问题退出人员不参与推荐评选(学校委派其他任务除外)。


八、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九、评选程序

1、班主任按照条件和量化评比综合成绩进行推荐。


2、学生处对上报推荐人员进行审查。


3、审查后上报评选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及公示。


4、无异议后由学生处公开宣布评优评选名单。


十、表彰和奖励

1、授予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通过校园网、学校板报、抖音及公众号等,广泛宣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


3、学校优先推荐参评“大连市三好学生”、“大连市优秀学生干部”等相关评选评优活动。


4、所获荣誉均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大连时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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